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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关办事不找关系指南(审计处)
2024-10-22     (点击数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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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办理流程说明

8-1综合审计工作流程

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。

1.1需提供要件

1)任期内述职报告;

2)有偿服务项目收支管理情况;

3)任职前后有关重大经济事项的说明材料;

4)有关经济业务的合同、协议、文件、规定等;

5)认为需要向审计处提供的其他资料。

2.2办理路径

现场办:行政楼302

2.3办理时限:视上级审核部门工作进度而定

7.4温馨提示:为避免因材料不规范或缺失造成往返奔波,可提前拨打咨询电话024-56860890

8-2工程结算审计工作流程

开展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

1.1需提供要件

1)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、初步设计、投资概算和设备清单;

2)工程预算(投标报价)、结算书;    

3)工程内的合同及协议书;    

4)竣工验收资料;    

5)施工图、竣工图和设计变更、现场签证;    

6)建设项目设备、材料入、出库资料;    

7)其他资料,如收尾工程、遗留问题等方面的资料。

2.2办理路径

现场办:行政楼302

2.3办理时限:按相关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

7.4温馨提示:为避免因材料不规范或缺失造成往返奔波,可提前拨打咨询电话024-56860890


附件【机关办事不找关系指南(审计处)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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