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首页 | 工作动态 | 部门介绍 | 办事指南 | 相关法规 | 规章制度 | 审计案例 | 理论研究 | 通知公告 
您现在的位置:审计处 >> 网站首页>>通知公告>>正文
关于对崔凤海等3名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
2020-07-07 审计处    (点击数:)
[字号: ]

关于对崔凤海等3名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

依据《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(辽石化大委发2018.30号)规定,受学校党委组织部的委托,我处自即日起,对崔凤海、刘欣、崔松峰同志进行离任审计。

广大干部群众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需要反映,请与审计处联系,或联系学校纪委、监察处、党委组织部,并欢迎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。

审计组办公室电话:6505960890
监督电话:6081064316

邮箱:办公自动化审计处邮箱

地址: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行政楼403404审计处




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审计处

202077


【打印此文】    【收藏此文】
关闭窗口
  
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审计处 地址: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-1号
邮编:113001  E-mail:sjc@lnpu.edu.cn  电话:024-56860890